政府各項優惠房貸專案一覽表
低收入青年首購低利貸款方案(333方案)
>申請資格及條件
1.20至40歲,在當地設有戶籍。
2.與直系親屬同一戶籍或有配偶者。
3.本人、配偶、同一戶籍親屬均無自有住宅,且均未受政府輔助購屋者。
4.家庭年收入台灣省54萬,台北市89萬,高雄市65萬之低收入青年家庭。
>利率及額度
1.前七年為3%,七年後恢復一般利率。
2.每戶最高220萬元。
>貸款期限 最長30年
>資金需求總額度 每年220億元
>戶數 每年一萬戶,超過一萬戶以抽籤決定
>注意事項
1.低收入戶適用,青年首購適用自90年度。
2.開始實施實施日期:90年元月。
二>>>>>青年優惠房貸及保證方案
>申請資格及條件
1.20至40歲之青年。
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均無自用住宅。
2.借款人得就銀行核貸優惠貸款金額20%申請信用保證。
>購屋限制 每人限購一戶。
>利率及額度
1.5.50%
2.台北市每戶450萬元。
台北市以外地區每戶350萬元。
>貸款期限 最長20年
>資金需求總額度 保證總額度為200億元(貸款額度共1200億元)
>戶數 估計為2.5萬戶
>注意事項
1.青年首購適用。
2.儘速實施,額滿為止。
3.每人限購一戶。
三>>>>>一般優惠房貸方案
>申請資格及條件 年滿20歲者
>購屋限制
1.每人限購一戶。
2.購買新屋或中古屋皆可。
>利率及額度
1.5.50%
2.台北市每戶250萬元。台北市以外地區每戶200萬元。
>資金需求總額度 2000億元
>貸款期限 最長20年
>戶數 10萬戶
>注意事項
1.一般性民眾適用。
2.限購一戶。
3.不限是否購新屋。
4.儘速實施,額滿為止。
四>>>>>輔助人民貸款自購住宅(國宅貸款)
>申請資格及條件
1.年滿20歲,在當地設有戶籍者(台北市需連續三年)。
2.與直系親屬設籍同一戶且父母並無自用住宅(父母設籍未滿三年可 )或有配偶者。
3.本人、配偶及戶籍內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
4.符合行政院公告之收入較低家庭標準者(台北市140萬元,台北縣七縣轄市138萬以下,高雄市109萬元,台灣省94萬元。)
5.本人、配偶及戶籍內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未曾受政府輔助購(建)住宅者。
>購屋限制
1.不限中古屋或新屋
2.購置住宅面積最大不超過112平方公尺。
3.貸款時間:經核淮通知後應於半年內辦理承貸手續。未於期限內辨理者得申請保留1年半。
4.貸款之住宅:
a.住宅所在地限制依各行庫內部規定為主(台北市部份以基隆以南,桃園以北)
b.住宅基地地目"建",房屋主要登記用途為"住宅"字樣
>利率及額度
1.220萬元優惠利率5%、超過部 分依貸放銀行規定
2.承購國宅者享220萬元5%優惠利率
>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30年、寬限期5年
>資金需求總額度以政府機關每年核定額度為準或比照國民住宅基金提供不分優惠貸款額度
>戶數每年約1萬多戶
>銀行實務辦理方式
1.簽約時就請客戶檢附核淮函至銀行申請辦理
2.代清償視申請銀行而定
>申請方式
1.凡符合資格者檢具戶籍謄本身分證印章,向戶籍所在地之縣市政府國宅課購買申請書,填妥交國宅課抽籤辦理
2.台灣省採抽籤方式
3.輔助人民購屋貸款,每年度辦理一次。每年一至三月間政府會公告受理,承購人通常須在九月份提出申請辦理。
>注意事項
1.國宅貸款中途轉售者,承貸銀行將註銷貸款之利息之優惠,並自出售其住宅之日起五年內不得再享受政府輔導購置住宅
2.86年起之國宅貸款,於繳清增值稅及契稅後,須檢附繳清稅單影本向國宅處申請核貸款證明,時間約1~2週完成
五>>>>>勞工住宅貸款
>申請資格及條件
1.現職已婚勞工、或者未婚勞工年滿二十歲且與直系親屬共同居住。年滿40歲以上單身現職勞工。
2.其參加勞工保險年資累計須滿五年,並為下列身份之一者:
a.受雇於目前所屬事業單位年資連續滿二年以上之配職勞工。
b.符合前項之配職勞工,參加勞工保險年資累計滿七年以上者,不受服務單位須滿二年以上之限制。
3.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至申請日前未曾有房屋座落記錄,且目前無自有住宅者。或本人配偶於獲得核淮貸款通知止。第一次於產權登記完成三個月內辨妥銀行長期超過7年之住宅貸款,而能取得該貸款尚未清償之證明者。
4.勞工本人、配偶、直系親屬從未獲政府優惠貸款補助者。(包括公教、勞工、國宅貸款,但不含首次購屋貸款)。
5.所購住宅在申請日2 年內購買,並在3個月內辦妥房貸者
>購屋限制
1.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均符合申請資格時,其共同生活之一戶以一人申請為限。
2.住宅所在地以工作或職業工會所在地及相鄰縣市為限
3.住宅基地地目為"建"房屋主要登記用途為"住宅"或含住宅字樣,並以自住為限。如登記為店鋪、工廠、辦公室、倉庫、農舍或其它用途者不與貸款
>利率及額度
一般勞工貸款享220萬元5%優惠利率、超過部 分依貸放銀行規定
>貸款期限 最長30年
>資金需求總額度 以政府機關每年核定額度為準
>戶數 每年約3萬多戶
>銀行實務辦理方式
1.簽約時就請客戶檢附核淮函至銀行申請辦理
2.代清償視申請銀行而定
>申請方式
1.11月初至郵局購買申請書,檢具在職證明戶籍謄本及身分證勞保卡影本,交當當地縣市政府勞工科統一抽籤
2.勞工建購貸款則於每年八月底至九月份提出申請辦理。
3.89年度將由抽籤至改為評點門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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