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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文章
 
公有地建物 只能翻修不能拆
2014/06/16
好房News記者廖庭毅/綜合報導

拆建翻修老屋時必須注意土地的所有權是否為公家所有,日前有民眾將老舊房屋拆除,想要規劃重建,但沒想到土地是公有地,遭到當地市公所強制收回,且若土地產權遭認定為公有,佔用公有地的補償費用便於法無據。
據自由時報報導,一名外籍配偶繼承了屏東市孔廟旁的一棟老舊房屋,由於內部太過老舊,欲拆除舊屋準備重建,沒想到屋子拆了,土地卻被政府收回,因為這是早期佔據公有土地的建物,土地屬於當地市公所,建物只能局部翻修不能拆除,一旦拆除了就得歸還土地。 屏東市公所主任祕書莊庭彰表示,屏東市的公園預定地和公有地高達上百戶無法收回,地點皆在中山公園、孔廟附近,而民眾不知法令而拆屋,仍需依法辦理收回這塊土地的產權。 先前像是新北市土城醫院工程,住戶面臨拆遷,卻因土地為公有地,市府認定佔用而拒絕補償,當時住戶陳情表示,五十多年前政府提供老榮民自行建屋,擁有合法門牌、戶籍,也定時繳交房屋稅、水電費,並非違法佔地,但新北市政府認定土地產權為公有,而佔用公有地的補償費用於法無據。 公有土地遭占用違建者,土地管理單位應循民法處理侵占行為或提供占建人資料通知公所查報,被占用土地如屬國有公用者,其違建之處理應依「各機關經管國有公用被占用不動產處理原則」規定辦理。

原文網址: 公有地建物 只能翻修不能拆 | 好房News | 最在地化的房地產新聞 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878538686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