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置2年工業地 將修法強制買回
經濟部工業局日前全面清查編定工業區,結果共約878公頃屬閒置狀況,可媒合甚至動用強制買回手段用地約220公頃,比例約占閒置土地的26%。經濟部表示,下月將啟動「產業創新條例」修法,訂定強制買回機制。 據《工商時報》今報導,工業局針對閒置工業區土地進行全面清查,有約878公頃屬閒置狀況。工業局長吳明機表示,現階段要強制買回閒置工業區用地於法無據。行政院長毛治國本周四(22日)拍板的產業用地革新方案,也將啟動10大革新行動計劃。 這10大計劃包括活化既有土地,像提高閒置土地持有成本、增短期買賣土地交易成本、運用金融工具控管土地使用,及閒置土地收回機制等。吳明機表示,產業用地革新方案拍板後,經濟部將著手「產業創新條例」修正草案,爭取下會期最優先法案。 據可公告實施強制買回的閒置工業用地,以南科工竹圍仔區密度最高,幾乎有一半閒置,共44筆、約61公頃,但閒置面積最多是彰濱40筆、約74公頃。 官員表示,若「產業創新條例」修正訂定依公告可強制買回的機制,自公告起逾2年未完成使用閒置土地,可由地方主管機關查估市場價值審定予買回,各地方可運用產業園區開發基金,或中長期資金、運用貸款等;並以一定期限完成開發等附條件方式出售,以回收管理基金。 針對強制買回工業區土地的政策,淡江大學產經系副教授莊孟翰表示不認同,他說依土地公告現值觀察,及資金狀況等問題,想買回閒置工業區土地根本不可能。 莊孟翰認為,即使是徵收逾2年未完成使用閒置土地,地主還是有很多方式可迴避,中央政府不該只是坐在辦公室想政策,應該到各地方工會理解實際工業區土地的運用情形。他建議,除強制徵收閒置地外,政府應積極清查假工廠,同時振興產業,儲備新工業地,讓回流台商能有地可建廠房,雙管齊下才是解決之道。(鄒雯涵/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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