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巢氏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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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如何節稅
房屋稅將自5月1日開徵,為期1個月。房屋稅是接到稅單後逕付稅額,在納稅時仍應注意一些細節,諸如使用現況與課稅稅率是否相符、購屋時是否因分算日期之不清而多付了稅費等等,留心細節便可能減少稅額的負擔。

接獲房屋稅稅單後,第一個自我檢測的動作便是核對實際使用現況與稅單上的登載是否相符合。最常發生的狀況有兩種,一為新買房屋時,原屋的用途與日後用途不符,例如原屋主為營業使用,房屋稅按營業用稅率3%課徵;而購買後的新用途為自住,房屋稅率僅為評定現值的1.2%,若新買方沒有發現此種狀況,便多繳了1.8%的稅了。

在節稅的前提下,納稅義務人應該針對可能的幾種狀況加以分析,如自用、營業、加蓋增建、變更期限、地段調高等,才能節省荷包。

一、房屋使用情形變更
營業用途的稅率,是按房屋評定現值的3﹪課徵,自用用途稅率為1.2﹪。若目前使用現況為自用用途,卻按前一手之營業用途計算,便可能因此多繳稅,舉例來說,房屋評定現值若為200萬元,營業用房屋稅為6萬元,自住用房屋稅僅需繳20,004元,馬上可節省3,6000元。
因此,若發現原房屋是營業用途,應馬上向原屋所在的稅捐稽徵處,提出申請使用情形變更,將房屋用途變更為自用。可透過向原屋主訊問及稅捐處查詢得知原用途,要不便要等到收到稅單時才了解原用途了。

二、變更期限
房屋稅雖為一年繳一次,但實際是按月計算,並且是以每月15日為分界點。例如:在每月15日之前申請變更,房屋稅自當月起即適用新稅率,若在15日之後才申請變更,新稅率便延至從下個月起計算。

三、房屋現值10萬元以下免徵房屋稅
例如:房屋現值評定為9萬6千元,自用房屋稅為1,324元,即無須繳稅。

四、加蓋或增建要加繳
例如:原房屋評定現值為9萬6千元,加蓋或增建評定現值為 8萬元,則合計總值為17萬6千元,即房屋稅合計為2,428元。亦即原本無須繳納房屋稅者,後來可能因為查獲的增建或違建部分,而需另繳一筆房屋稅。

五、地段地價調整
如新興重劃區,或公共工程工期結束,房屋稅均會增加。

其他像糾紛的房屋,即使原所有權人主張拋棄所有權,但在經辦理塗銷登記前,原所有權人仍須繳稅。再者,歷經921或331大地震後,因天然災害受損之房屋,一旦經建築技師公會鑑定為不堪使用之「危樓」者,不管是半倒、全倒者,皆可免徵房屋稅。

另外,五月一日開徵的房屋稅,徵收期間是90年7月1日到今年6月30日為止。納稅義務人如果接到稅單後,對稅額有疑義,或未接到稅單,均可向房屋所在地的稅捐稽徵處查詢或申請補發;若是房屋設籍在台灣省各縣,納稅義務人則可向各鄉鎮市公所查詢或申請補發稅單。

有關繳款管道,財政部也提醒民眾,利用銀行或郵局存款帳戶轉帳納稅者,請注意補足存款餘額,以利稅捐機關的轉帳作業。而房屋稅在二百萬以下的納稅義務人,也可以多利用郵局或銀行的金融卡,和貼有「提款、轉帳、繳稅 」標籤的自動櫃員機繳稅。另熟悉網路作業的民眾,不妨用網際網路報稅,稅捐機關將負擔網上報稅相關手續費,但民眾應注意上網報稅前,應先至銀行申請電子錢包,才能確保網路交易的安全性。

最後,要提醒民眾,繳納期間為91年5月1日至31日止,民眾若未能如期繳納,自6月1日起,每兩天計算 1﹪滯納金,民眾在6月1日當天繳款還不算逾期,而滯納金的處罰,則以15﹪為上限,民眾按時繳納房屋稅方能避免不必要的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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