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22
為提供更便民的服務,台北縣政府稅捐稽徵處表示,自99年1月1日起,移轉台北縣土地,可就近至北縣稅捐處所屬各分處辦理土地增值稅申報。
台北縣政府稅捐稽徵處表示,以往申報土地增值稅,必須至土地所屬總處或分處,或者以郵寄或網路辦理申報。為提供便捷的申報管道,自99年1月1日起,台北縣政府稅捐稽徵處及所屬分處皆可受理申報,例如居住在板橋市之申報人欲移轉瑞芳鎮的土地,可選擇就近在板橋分處辦理申報,而不必再到瑞芳分處辦理。
台北縣政府稅捐稽徵處提醒,跨區申報土地增值稅,只要申報人備齊文件、申報書並填寫完整,即可迅速完成申報,當場並可取得收件號,分處收件後即以快遞郵寄至土地所屬總(分)處核定,同時申報人可自由選擇由稅捐處寄送土地稅值稅繳款書或自行至土地所屬總(分)處領取繳款書,減少往來的奔波及交通費用,大幅節省時間。
資料來源:台北縣政府稅捐稽徵處